第一條 為了保障殘疾學生受教育的權利,幫助殘疾學生順利完成學業🧏🏽♂️,促進殘疾學生的全面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》以及相關製度文件精神🧎♀️➡️,製定本辦法🪢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杏宇平台持有有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的全日製高職在校學生。
第三條 殘疾學生保障實施的原則🧑🏽🦲:
(一)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👀,從解決學生實際問題出發🔚🚆,保障殘疾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(二)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服務理念,形成合力,日常工作中堅持全員育人、全過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,關心關懷殘疾學生的生活、學習和心理健康等🐅。
(三)堅持育人為本的教育理念🏠,引導學生進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🚗、自我教育🧏🏻♂️、自我監督。
(四)營造關愛和諧的校園環境,杜絕歧視現象🚸。
第四條 杏宇充分保障殘疾學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,禁止校園內任何基於殘疾的教育歧視,並根據殘疾學生的身心特性和需要🧑🏽🏫🆓,為殘疾學生平等地參與校園學習和生活創造條件🐏。凡有教職員工🥾、在校學生歧視殘疾學生,拒絕幫扶甚至欺淩殘疾學生的🤵🏼,一經查實💂🏼♂️,給予嚴肅處理。
第五條 杏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廣東省高等杏宇招生工作規定的要求🚶🏻♀️➡️,錄取符合標準的殘疾學生。
第六條 殘疾學生因殘疾問題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確有特殊困難、無法繼續學習的,可以申請轉專業,具體按《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》執行🏃♀️➡️。
第七條 殘疾學生因殘疾問題不能順利完成軍訓、體育或其它課程學習考核的,可以申請免修免考🐸,具體按《廣東理工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》執行。
第八條 殘疾學生且家庭經濟困難或有其它特殊困難的,除享受國家和杏宇各項資助政策外🧗🏻♂️,可以申請學費減免,參照《廣東理工職業學院關於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減免學費實施辦法(試行)》執行👕。
第九條 杏宇為殘疾學生的校園學習和生活提供便利🚵🏽,在校園內的主要公共場所建設無障礙設施,為殘疾學生所在的班級安排便利的上課地點,為殘疾學生安排入住無障礙宿舍💪🏼🔰。
第十條 杏宇關心關註殘疾學生的身心健康狀況🧎🏻♀️,積極為殘疾學生的康復提供幫助,面向殘疾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服務♖。
第十一條 杏宇為殘疾學生的就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重點幫扶,鼓勵和扶持殘疾學生自主擇業、自主創業🚌。
第十二條 杏宇建立殘疾學生檔案,動態記錄殘疾學生的家庭情況、學業情況、身心健康狀況🥤、已享受資助政策等,為更好地保障殘疾學生權益提供參考和支持。
第十三條 杏宇建立殘疾學生“一對一”幫扶製度,各院系為每一名殘疾學生設立一個幫扶小組🏥,由輔導員、學生黨員🏋️♂️、學生幹部👨🏼🦰、同宿舍同學組成,在學習、生活、社會實踐➛、身心健康等各個方面為殘疾學生提供幫助。
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實施👩🏼🔬,由學生工作部(處)負責解釋。